关于开展2025年度本科高校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校级申报立项及省级项目推荐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广东省本科高校“十四五”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建设实施方案》(以下简称“质量工程”)和《新利18手机官网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管理办法》精神,加快推动建设一流本科教育教学,决定开展2025年度校级“质量工程”建设项目立项和省级项目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校级“质量工程”建设项目立项申报工作
(一)立项项目类型及数量
学校2025年度拟从一流专业、一流课程、课程思政、实验实践、教师教学、综合改革等方面着力推动一流本科建设,共建设21种项目。具体如下:
1.专业类项目,一流专业建设点等。
2.课程类项目,分为在线开放课程、线上线下混合式课程、线下课程、社会实践课程、一流实验课程、通识教育课程、全英课程等项目。
3.课程思政示范项目,分为课程思政示范团队、课程思政示范课程、课程思政示范课堂等项目。
4.实验实践类项目,分为实验教学示范中心、校企联合实验室、大学生校外实践教学基地、大学生学科竞赛计划、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等项目。
5.教师教学类项目,分为课程教研室、虚拟教研室等项目。
6.综合改革项目,分为现代产业学院、未来技术学院、专项人才培养计划等项目。
7.其他。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自设项目、规划教材等项目。
本次拟立项21种项目,建设内涵和要求见附件1。通识教育课程、规划教材、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等申报工作按照单项工作单独安排。为引导校级质量工程建设项目聚焦学校本科人才培养重点工作,保证项目建设质量及应用效果,学校制定了本年度校级质量工程建设计划(详见附件2),并要求校质量工程项目的结项成果至少包含一个项目案例。
(二)推荐立项条件
已获校级、省级和国家级立项名称或内容相似的项目不得再次申报,在2023、2024年度校级质量工程建设项目结题验收中“不通过”的项目负责人或2024年校级质量工程建设项目结题验收中“暂缓通过”的项目负责人限制申报。
二、省级“质量工程”建设项目推荐工作
(一)立项项目类型及数量
2025年省质量工程建设项目类别和数量主要根据《广东省普通本科高校“十四五”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建设实施方案》确定,具体包括实验教学示范中心、校企联合实验室、科产教融合实践教学基地、大学生社会实践教学基地、课程教研室(虚拟教研室)、现代产业学院、专项人才培养计划和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8个类别。其中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推荐28个,其他项目合计推荐14个,省级“质量工程”通知、立项原则、立项指南等详见附件3。
(二)推荐立项条件
2025年省质量工程建设项目推荐对象须先在校内立项(以发文为准,包括2022年9月至今已获校级立项的,以及2025年申报的,以本次校级立项发文为准;2025年申报的校级项目可同时申报相应的省级项目,并使用省级申报书进行申报;未入选省级质量工程但符合校级质量工程建设要求的项目在2025年校级项目中予以立项),与学校人才培养教育教学改革目标一致,且具有良好的建设基础,有必要继续予以推进。
项目负责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原则上不予立项:
1.近3年来(自2022年9月1日起计算,下同),负责人主持有省质量工程建设项目按文件要求应参加但未参加省级验收;
2.所主持省质量工程建设项目在2024年度省级验收中列为“不通过”或在上一年度省级验收中列为“不通过”或“暂缓通过”;
3.主持省质量工程建设项目尚未校内结题再次申报同类别项目;
4.2025年申请同时主持多个类别项目;
5.堆砌材料、临时拼凑或突击申报的项目不予立项;
6.不具备副高级或以上职称(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除外);
7.发生师德师风问题或教学事故等应予限制立项的情况。
三、推荐程序及办法
(一)单位推荐。各单位根据单位实际情况,参照省级推荐限额和学校建设计划自主决定推荐的项目类别及推荐数量,并组织教师申报,由一线教师担任负责人的项目占本单位推荐项目的比例不得低于70%。单位组织初步审核,在确定推荐项目的同时明确对各项目的拟资助经费。
其中,省级质量工程项目推荐采取限额申报、竞争遴选的办法进行推荐。上一年度省级质量工程项目结题验收中有“不通过”项目的单位每单位推荐名额不超过2项(其中教改类、其他类项目各1项),其他单位推荐名额不超过4项(其中教改类、其他类项目各2项)。
请经管学院有意申报的老师于10月28日前将项目《建设任务书》及相关佐证材料发到emjwb@126.com。
(二)单位公示。10月30日前,项目负责人参照建设要求,填写项目《建设任务书》(附件4-5)并报所在单位,单位完成资格审查后在本单位予以不少于3天的公示,公示结束后在《2025年度“质量工程”建设项目推荐汇总表》(附件6)填写单位公示情况,如有异议,需同时提交异议处理情况报告。
(三)材料填报
1.项目负责人填报:项目负责人将《建设任务书》(附件4-5)(以“省级或校级项目+负责人姓名+项目名称”命名,签字盖章扫描件)和支撑材料(电子版),于10月30日前上传到新利18手机官网教学类项目管理平台(操作指引见附件7)。
2.学院管理员审核:于10月31日前完成系统审核,学院审核通过后进入校级评审环节(操作指引见附件8)。
3.材料清单:《2025年度“质量工程”建设项目推荐汇总表》(Word版、盖章扫描件各一份),以“××学院推荐2025年度‘质量工程’建设项目”命名,发送至gw_scnujyk@m.scnu.edu.cn。不需提交纸质版材料。
(四)评审立项。11月20日前,本科生院进行资格审查,并组织专家对项目进行评审,参照学校建设计划,择优确定拟立项项目和推荐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正式发文公布。
联系人:本科生院教学研究科蔡老师、黄老师,电话:85211096。